乐山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扬对象公示

来源:乐山妇联 时间:2018-12-03 浏览量: 打印

摘要:根据《关于评选表扬乐山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》乐妇〔2018〕45号精神,我市各地妇联会同当地教育局、文明办等相关部门,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,经自下而上,逐级推荐、审核,现将拟推荐表扬的30个先进集体和50个先进个人名单进行公示。公示日期为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10日。公示期内,如对拟推荐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不同意见,可以电话、邮件等形式,向市妇联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,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

根据关于评选表扬乐山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》乐妇〔201845精神,我市各地妇联会同当地教育局、文明办等相关部门,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,经自下而上,逐级推荐、审核,现将拟推荐表扬的30个先进集体和50个先进个人名单进行公示。公示日期为2018123日至20181210。公示期内,如对拟推荐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不同意见,可以电话、邮件等形式,向妇联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,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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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山市妇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11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