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 示

来源:乐山妇联 时间:2018-02-24 浏览量: 打印

摘要:根据《乐山市妇女联合会关于申报“乐山市巾帼文明岗”的通知》(〔2017〕54号)精神,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条件,经创建单位自我申报、县级妇联推荐,市妇联研究决定,拟将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9个单位命名为“乐山市巾帼文明岗”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18年2月24—3月1日)。公示期内,如对公示的单位有不同意见,可以电话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乐山市妇联发展部反映情况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,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联系电话:2449882电

根据《乐山市妇女联合会关于申报“乐山市巾帼文明岗”的通知》(〔2017〕54号)精神,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条件,经创建单位自我申报、县级妇联推荐,市妇联研究决定,拟将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9个单位命名为“乐山市巾帼文明岗”,现予以公示。
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18年2月243月1日)。公示期内,如对公示的单位有不同意见,可以电话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乐山市妇联发展部反映情况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,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

联系电话:2449882

电子邮箱:598294418@qq.com


附件:拟命名为乐山市2017年巾帼文明岗单位名单



乐山市妇女联合会

2018224




附件:

拟命名为乐山市2017年巾帼文明岗单位名单


1.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

2.乐山市实验中学

3.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自公路有限公司乐山大佛收费站

4.沙湾区法律援助中心

5.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质管部中心质检科

6.峨眉山东区医院

7.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夹江县支公司

8.马边彝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所

9.峨边彝族自治县幼儿园